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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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105-41995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1-05-24
名 称: 云南省双拥办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关于邀请企业参与部队消费帮扶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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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双拥办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关于邀请企业参与部队消费帮扶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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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驻云南某部队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将在文山州麻栗坡县、楚雄州武定县采购农副产品供部队使用。现就邀请有关农副产品运营企业参与部队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通告如下:


一、 部队通过地方运营企业在麻栗坡县、武定县采购一定数量的农副产品,参与企业注册地和税收缴纳地均在麻栗坡县或武定县,具备肉禽蛋、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采购销售资质。


二、 运营企业参与消费帮扶活动,坚持政治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政治效益第一;企业采购农副产品,主要向麻栗坡县、武定县贫困村组、合作社群众倾斜,发挥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的政治效益;单次采购活动有可能出现经济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损现象;运营企业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三、 采购农副产品时间主要集中在5月至9月,在两个县的采购金额各100万元左右,先按2年左右展开试点;农副产品单价由部队根据每月市场考察平均价格确定。


四、 曲靖市马龙区将提供一处运营中转场所,面积约400平方米,中转场所由运营企业出资进行整修,费用约需60万元;出资整修的企业优先使用,优先采购。


五、 麻栗坡县、武定县人民政府对运营企业农副产品采购进行监管和检验检疫,根据需要实施应急协调。


六、 部队一般提前7天提出采购需求,运营企业组织筹集供应,按规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区域,不得出现错漏、延误等情况。


七、 如运营企业采购供应农副产品出现质量或农药残留等情况,引发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将直接追究运营企业法律责任。


有意向参与企业,请根据上述条件,拟定具体可行的农副产品采购配送方案,并附企业资质等资料,于5月26日前报云南省双拥办或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


联系人:田仁斌(云南省双拥办)、张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


联系电话:18988280007、13116957756


云南省双拥办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