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拥办关于开展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评选的通告
根据全国双拥办《关于开展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创作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双拥主题文艺作品,讴歌军民携手奋进的时代精神,宣传军爱民、民拥军的生动实践,凝聚起军民同心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
二、征集内容
(一)双拥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类作品。以“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为主题,着重反映全省广大军民携手奋进新时代、合力追逐复兴梦的生动局面,反映军地各界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边海防官兵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的感人故事。
要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新颖别致、感动人心。微电影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微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公益广告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格式均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二)双拥主题歌曲。以歌颂军政军民团结、军民鱼水深情、军民携手奋进等为主题,创作一批时代内涵丰富、双拥文化厚重、立意蓬勃向上、紧跟大众审美、易于学唱流传的双拥歌曲。
要求:提供歌词、曲谱完整纸质版,同时上交一份作品小样CD。
(三)双拥标识。构图主旨鲜明、寓意深刻、简洁明快,充分体现独特双拥文化、厚重双拥传统,彰显新时代“双拥”的传承感、亲和度、凝聚力,具备较强视觉冲击和整体审美。
要求:标识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图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为600×600dpi以上,同时附上设计理念和内涵注释说明。
三、活动组织
省双拥办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和作品初选,并择优报送全国双拥办集中评审。全国将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并从中遴选确定双拥主题标识、主题歌曲。对积极参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颁发优秀组织奖。作品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四、宣传推广
全国双拥办将协调军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形成全网一体联动、网上网下融合的宣传格局,及时推送展示各地推荐的优秀作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五、征集说明
(一)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出版权,作者对作品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二)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活动,参选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三)发现版权纠纷,主办方有权取消侵权作品参选资格,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作品不能涉及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不能出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五)作品报送须填写《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授权承诺书》(见附件),作品电子版均采用光盘报送(收件单位:云南省双拥办,电话:0871—63649163,收件人:田仁斌,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电子邮箱:397186130@qq.com)。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授权承诺书
云南省双拥办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