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属于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25号)执行。
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为全省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伤残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为全国来滇祭扫烈士家属提供服务。
二、 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5名,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325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1.88万元,占总收入的98.46%;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49.99万元,占总收入的1.5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26.73万元,上升664.8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服务中心新增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注册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500万元,同时2020年省财政增加了项目资金安排;另其他收入也比上年增加40.39万元,上升420.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单位不再经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32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45万元,占总支出的17.20%;项目支出2703.46万元,占总支出的82.80%;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与上年对比,增加2802.37万元,上升605.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63万元,上升203.78%;项目支出增加2683.46万元,上升13417.30%;经营支出减少257.72万元,下降100%,以上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招聘、调入、安置26人,单位人数从2019年的13人增加至39人;2020年服务中心新增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注册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500万元,同时2020年省财政增加了项目资金安排。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63万元,上升203.78%,主要原因是2020年涉单位新招聘、调入、安置26人,单位人数从2019年的13人增加至39人,故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270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3.46万元,上升13417.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服务中心新增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注册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500万元,同时2020年省财政增加了项目资金安排。主要用于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专项、退役军人事务能力(统计、财务、政策法规)培训、退役军人服务就业创业补助培训、退役军人事务能力(统计、财务、政策法规)培训、拥军优属会议培训、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优抚对象和荣誉军人教育、技能培训和疗养)等费用开支。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对比,增加3111.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服务中心新增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注册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500万元,同时2020年省财政增加了项目资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39人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1名离休干部离休金的发放、1名离休干部和28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开支以及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含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专项、退役军人事务能力(统计、财务、政策法规)培训、退役军人服务就业创业补助培训、退役军人事务能力(统计、财务、政策法规)培训、拥军优属会议培训、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优抚对象和荣誉军人教育、技能培训和疗养)等费用开支)。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万元,决算数为1.98万元,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无接待费开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5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75万元,固定资产100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3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4.9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4,993.29平方米,账面原值129.5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9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0年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支出49.33万元,采购数量总计394件。其中采购393件货物,1件服务。签订的26份合同中,与大型企业签订23份,合同金额合计45.86万元;与小微型企业签订3份,合同金额合计3.47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系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优抚对象和荣誉军人教育、技能培训和疗养)方面的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