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多措并举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有效提升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


一是明确责任稳步推。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和建管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梳理分析保护现状和修缮需求,明确保护管理责任,精心、扎实、细致组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做到烈士纪念设施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底线目标,实现整修管护相统一、相衔接。


二是建立规划全面推。按照统筹安排、着眼长远的原则,县(市、区)对所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核准纪念设施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分类编制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压实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方案,对新、改、扩、建的及时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不少一座、不漏一处”全覆盖修整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整体推。建立落实纪念设施分级管理制度,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层次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和保护主体,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动态管理,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


四是落实清单消号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问题、责任、措施“三个清单”,对排查梳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挂账销号。对采取就地保护措施的零散烈士墓,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清理、维护修缮等工作,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法律政策规定等无法迁移的零散烈士墓、纪念设施,明确管护责任,逐一建立管护台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巡检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搬迁零散烈士墓86座;就地修缮零散烈士墓74座;烈士陵园内修缮烈士墓234座;修缮完成纪念碑1座;计划新建或修缮18间管理用房和卫生间,实际完成5间管理用房和卫生间,其余13间正在扫尾施工。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