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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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009-317625 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0-09-15
名 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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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复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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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省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的通知(云政发〔2020〕20号)》和《关于督办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0号)要求,对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和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

一、 2020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2件:《第0342号关于将南疆烈士陵园申报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项目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第0452号关于完善退伍军人服务体系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不公开。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第0121号关于在云南设立“援越”“援老”烈士纪念园、纪念碑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不公开;《第0403号关于追认英勇牺牲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符合条件的扶贫干部为烈士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不公开。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在审议发言中提出建议1件:《对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技能培训、创办企业、承包项目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激励退役军人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

按照要求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办理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1件:《第X275号关于修缮麻栗坡烈士陵园并为烈士纪念基础设施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办理结果为A类不公开。

以上6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成,结果均为满意,满意率达100%;因其中4件办复结果涉密,不对外公开。

二、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省退役军人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认真对待建议提案,切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组织上提供保障,确定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室抓督查、业务处室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和 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完善机制,提高质量

省退役军人厅以“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实际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省退役军人厅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建章立制、严格程序,理顺关系、落实人员,协调运转、规范办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求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此,还专门印发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云退役厅字〔2020〕13号),明确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收录登记—审核批办—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复文定密—办结归档等程序,使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三)积极协商,增强实效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作为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结合起来,主动了解清楚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根据所提意见完善办理后再做出答复,做到实办实复。

三、 下步工作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省退役军人厅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在下步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将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省人大、省政协和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切实推动履职到位,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