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我厅认真研究总结,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如下:
2018年11月19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挂牌成立,一年多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使命担当,不断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事务法治体系,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进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 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决策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全力推进我厅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全力协助服务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云南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厅党组定期学法制度,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云退役厅字〔2019〕13号)等制度文件。针对退役军人群体信访案件较多、维稳形势较严峻的实际情况和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针对性、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退役军人改革发展需要认真研究上级部门法规政策,做好相应年度立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健全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最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从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系列配套文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厅法律顾问,组建厅法律顾问工作团队,设立厅法律顾问室。制定《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今年,厅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复议应诉等出具法律文书20余份。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
一是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方面的立法调研,与省司法厅联发了《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19〕134号)
二是不断优化服务。认真细致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权责清单。认真对从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接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行使层级、设定依据和事项类型等要素进行了修订,并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等部门进行对接,形成了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7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权力1项)和我厅《权责清单》省本级1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4项,其他权力1项,行政处罚1项),已分别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编办。
三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功能。瞄准“提速提质,既快又好”目标,严格按照《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安置工作,第26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以专报的形式向全国推介云南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经验,并书面上报党中央。
五是提升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水平。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扶贫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云退役发〔2019〕81号,以下简称《18条意见》),措施中不仅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而且在总结以往工作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提出了一些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细化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主要举措。《18条意见》印发后,为保障改革任务取得实效,我厅举办了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和退役军人创业大赛颁奖仪式,退役军人事务部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对云南经验进行了介绍,为全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六是健全烈士祭扫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烈士祭扫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同志对今年我省的烈士祭扫工作给予肯定和表扬,并作出重要批示,退役军人事务部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介云南烈士祭扫工作经验。
七是依法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健全抚恤补助量化标准,高质量完成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完善双拥工作机制,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八是开展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认真开展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同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宏龙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沟通衔接,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政策宣传,畅通企业反映问题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开展了“一对一”帮扶工作。
(四)着力规范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成立厅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起草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明确了法制审核意见书和流程图。
二是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老兵调解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律师调解室、五华区司法局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服务,提供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继承及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预防和化解退役军人相关矛盾,真正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编制岗位风险表,举一反三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程序、敏感岗位的管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层级监督。以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为抓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更新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厅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做好2019年《18条意见》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结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流程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结果公开,严格绩效考核,实施年度总结分析。经反馈,相关代表对我厅办理建议均表示满意。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厅机关办公大楼设置了法治文化内容宣传栏,在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http://tyjrsw.yn.gov.cn/)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设有“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积极利用本部门政策文件颁布日、“12.4”宪法宣传周开展普法活动。7月31日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发布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利用“金色热线”平台,对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并回答群众提问33次;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结合实例对退役军人就业政策进行解读。三是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从各州市申报的325各创业项目中筛选出100个优质创业项目进行表彰奖励,结合实例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利用云南省“全国自主择业工作信息平台”管理员培训班,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五是在2019年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中,积极做好普法工作,第26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军转干部移交安置任务。
(七)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厅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印发了《中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加强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
二是推进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落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加强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懈怠拖延、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对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推动和检查指导,积极推广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建设全面进步。
四是在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厅干部在厅周例会和各支部会议上学习《宪法》、《国旗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党内法规。邀请厅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作专题讲座,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讲授,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答。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学法活动,2019年厅机关所有人员分数均已达3000分以上,因上级普法部门取消了今年的在线学法考试,全厅干部按照要求未进行考试。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的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对依法治省工作政治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还不够;二是由于我厅是新组建部门,相关领域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推进较慢,存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滞后问题;三是少数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还不强;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与上级部门要求还有差距,信息化建设薄弱。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养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工作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同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防范决策和政策风险
一是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制定程序合法规范,防止并纠正决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解决政策文件“打架”的问题,坚决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带头依法履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专门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法制专职人员,避免出现执法人员专职不专用的情况。三是主动抓好退役军人系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决策制度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四是严格把控好合法性审查,决不允许违反上位法和上位文件、不公开征求意见、不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违反制定程序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法制机关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本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坚持每周例会、公文办理定期通报制度,严格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备案、审批程序,切实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法治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进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全国和云南省法治建设成果,为干部职工打造丰富的法治文化学习交流平台。三是严格落实云南省“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业务法规培训、考核,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确保法治教育无遗漏、无盲区。
(四)进一步做好立法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认真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汇编工作。我厅组建以来,立即着手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法规汇编在年内印刷完成,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政策提供了专门教材。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紧盯领导干部重点,突出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组织宪法学习教育培训,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引导全厅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窗口作用,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环节,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结合“七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注重依托党政、群团、企业、学校和法律顾问等各方力量和资源,突出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针对性的“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以案释法”实例宣传,把矛盾纠纷排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正面宣传引导。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