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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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209-606619 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2-09-05
名 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建议提案办复情况
文号: 关键字: 办理,建议,提案,退役军人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建议提案办复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5 浏览次数: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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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役军人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云政发〔2022〕21号)要求,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一、 2022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今年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12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1件,正式件10件、省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口头建议2件)、省政府办公厅分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13件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成,办理结果均为满意,满意率达100 %,其中8件办复结果涉密,不对外公开。具体如下: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第0059号关于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的建议》,省退役军人厅作为分办单位,于5月11日办理回复。《第0094号关于现役军人家属随调的建议》,于4月29日办理回复。《第0416号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工作的建议》,于5月20日办理回复。《第0417关于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建议》,于4月29日办理回复。《第0639号关于驻滇部队军人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受限的建议》,于4月29日办理回复。《第0642关于军地共绣双拥花、军民共享双赢果的建议》,于4月29日办理回复。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政协委员提案4件:《第0008号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于3月24日将会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第0287号关于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医疗补助(救助)政策的建议》,于4月29日办理回复。《第0328号关于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提案》,于5月13日办理回复。第《0650号关于做好禄劝县红军洞十二烈士发掘安葬工作刻不容缓的建议》,于5月11日办理回复。


及时回应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口头建议2件:一是洪艳筠代表提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除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外,还可以组织退役军人做一些回馈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工作”的建议,于3月3日办理回复。二是熊杰代表提出的“改进双拥工作。从物质向实际需求转化,可以组织慰问表演、购买心理服务、帮助军人军属化解法律纠纷、处理好涉军维权事务、解决军人子女上学和家属就业等”的建议,于3月7日办理回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分办的《第0059号关于对腾冲革命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的建议》,于4月29日将办理意见反馈省政府办公厅。


二、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退役军人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认真对待建议提案,切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从组织上提供强有力保障,确定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室抓督查、业务处室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和 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专题研究,会议传达。省“两会”召开前,及时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室,健全值班接访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接待室报备表,向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报送工作联系人。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和全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退役军人厅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认真办理2022年建议提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以高质量的办理回复工作,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关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助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机制,提高质量。省退役军人厅以“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实际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省退役军人厅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建章立制、严格程序,理顺关系、落实人员,协调运转、规范办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求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云退役厅字〔2020〕13号),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收录登记—审核批办—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复文定密—办结归档等内部程序,使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四)积极协商,增强实效。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作为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结合起来,主动了解清楚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根据所提意见完善办理后再做出答复,做到实办实复。


三、 下步工作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省退役军人厅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在下步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将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省人大、省政协和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切实推动履职到位,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