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建议提案办复情况
省退役军人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8号)要求,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一、 2023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今年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件)、省人大社会委要求协助办理的代表建议1件。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成,办理结果均为满意,满意率达100%,办复结果因涉密,不对外公开。具体如下: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退役军人厅作为主办单位,邀请协办单位一同开展面商工作,综合协办单位的意见后,于5月8日办理回复。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省退役军人厅共收到省政协提案1件,于3月20日将会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
及时回应省人大社会委要求我厅协助办理代表建议1件,协同省人大社会委开展面商工作,并于5月6日将落实情况反馈主办单位。
二、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退役军人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认真对待建议提案,切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从组织上提供强有力保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室抓督查、业务处室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专题研究,会议传达。省“两会”召开前,及时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室,健全值班接访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接待室报备表,向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报送工作联系人。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后,省退役军人厅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认真办理2023年建议提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以高质量的办理回复工作,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关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助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机制,提高质量。省退役军人厅把人大代表、提案者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五个非常”要求,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实际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沟通,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省退役军人厅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建章立制、严格程序,理顺关系、落实人员,协调运转、规范办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求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收录登记—审核批办—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复文定密—办结归档等内部程序,使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四)积极协商,增强实效。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把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协商作为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严格落实“四个面商要求”,100%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联系和沟通,主动了解清楚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根据所提意见完善办理后再做出答复,做到实办实复。
三、 下步工作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省退役军人厅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在下步工作中,省退役军人厅将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省人大、省政协和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切实推动履职到位,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