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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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401-830359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4-01-22
名 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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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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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导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法三化”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厅主要领导担任厅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亲自推进,召开3次厅党组(扩大)会议、2次厅长办公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有关工作。二是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完成“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深入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压实责任,挂账整改完成。三是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和《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层层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并狠抓落实,推动各项退役军人法治工作落地见效。四是结合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体系建设要求,制定出台我省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提出具体措施。

(二)推进立改废释,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印发年度政策文件制定清单,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动出台13个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制定出台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审查,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准予备案,不存在被退回修改或撤销的情形。三是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的政策文件,形成本领域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清单。对省级本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进行清理规范和公开发布,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等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1批省级政策文件。四是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推动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138个、联络点8397个和法律咨询窗口7592个,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0件,受理法律咨询989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44.19万元。五是积极配合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参与《烈士褒扬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等立法工作,及时认真研提意见、参加有关专题会议和论证会议。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制定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明确行政权力事项的裁量基准,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职权。二是落实《关于成立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编制执法经费预算,购置14套行政执法记录设备,保障“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时报送案卷评查工作报告。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完善部门基本要素,及时对年度执法数据进行报送。三是严格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法律顾问制度》、《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签订合同协议等均按程序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聘请知名律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向省司法厅申请设置1名公职律师并获准许可。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厅政策法规处全程参与厅内行政决策进行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审核合同协议103份提出法律建议665条,有效防范本领域法律风险。五是推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质,专门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营商环境事宜。认真梳理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制定出台营商环境考评工作分工方案。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四)做好复议应诉,坚持以案为鉴提升完善工作

一是落实《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要求厅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旁听。二是认真配合法院、检察院和行政复议机关工作,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没有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没有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情况。涉及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未出现被确定违法、变更、撤销的情况。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录入有关案件情况。三是认真开展法治剖析,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和诉讼专题汇报3次,全面复盘部门成立以来的复议、诉讼案件,梳理总体情况,分析以往败诉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针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暴露出的法律风险,印发工作提示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学习参考;结合今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进行剖析,整理案件情况,印发《情况简报》,要求全省系统认真学习总结,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五)创新普法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厅“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普法工作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按要求高效推进完成“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实施《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完成中期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逐项落实。三是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年度普法计划集中学习宣传和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1—3月开展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4月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宣传活动,5月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6月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8月、9月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普法日历》在全省广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专项普法活动,12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四是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实际,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本部门组织动员招募20名普法志愿服务队员,并推荐2名参加“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单位所在的大观街道富春社区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6次。指导厅驻村工作队在挂包的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铜塔村、昆老村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广泛开展“送政策、听心声、解疑惑”活动,进军营宣讲政策法规、召开“畅安置”座谈会2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本。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情系老兵》、《云岭双拥高端访谈》两档节目,参加《金色热线》系列节目,定期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五是针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律需求开发普法产品,结合本部门的常用基础法律,专门编辑制作了2部普法口袋书,整理了微视频3个、微动漫40个等普法宣传产品提供给本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使用。积极组织动员参加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报送作品2件。全年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法治信息30条。六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收集整理了涉及英烈保护、退役安置、权益维护、优待抚恤等方面的多个案例,通过厅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和宣传。今年在官网集中公布了“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

(六)落实学法用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把学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暨“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邀请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教育长、教授邓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内容纳入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类培训,在“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能力提升培训班、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退役士兵示范性培训等培训班中专门设置法治课程,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实施办法》,要求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送书面述法报告,结合干部评议同步开展现场述法工作。四是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配强厅政策法规处工作力量,目前政策法规处4名工作人员均系法学专业毕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取证,为厅内11名同志申请更换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

(七)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将“新增退役军人就业1万人”工作目标纳入省政府2023年10件惠民实事内容,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挂牌成立云南退役军人学院和6家州市退役军人学院,上线“云南退役军人”APP,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服务国防军队建设,认真落实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工作要求,申报数量和增长幅度创下历史新高;印发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待政策文件,解决好现役军人“后院”问题。第29年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完成年度转业军官安置任务,实现安置对象、接收单位、部队组织“三满意”目标。三是增进民生福祉,连续5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高。组织开展“情暖老兵”系列活动,筹资走访慰问服务对象。争取国家资金扎实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提升优待抚恤服务保障水平。联合文旅、发改、交通3部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享受有关优待的通知》,明确云南省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文化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对全国优待证持证人提供免票优待。四是弘扬英烈精神,拓展“N个1”服务内涵和外延,做好实地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多措并举提高烈士纪念设施展陈讲解、建设修缮、祭扫活动规范化水平,在烈士纪念日举行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和颁授烈士光荣证仪式,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尊重的浓厚氛围。五是凝聚奋进力量,评选年度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25名、“最美拥军人物”10名、“最美军嫂”10名,其中2名分别被评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开展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选树宣传活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云南退役军人工作谱新篇”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以来云南退役军人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二、 存在问题不足和2024年工作打算

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入学习贯彻《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退役军人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与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的系统性、全面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引导督促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的实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实现退役军人就业更加充分、安置更有质量、保障更加有力、服务管理更加精准规范,全省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广大退役军人更加满意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把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导机制作用,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主动性,汇聚共同做好退役军人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法律政策落实。持续抓好法律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掌握、解释、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好退役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法律政策成果更好惠及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升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规范监督职责、对象、程序等内容,强化对下级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三个模范”评选表彰等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具有云南特色的褒扬纪念普法宣教活动,用红色文化激励人、感染人,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五)提高安置就业质量。巩固完善移交安置成功做法经验,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安置工作,争取第30年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积极利用好适应性培训和“送政策进军营”等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六)提升双拥共建水平。做好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中政策法规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等指标,深化巩固“城连共建”、“城舰共建”活动成效,结合云南实际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做实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做好解难纾困工作,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贯彻《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化服务。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推动优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

(八)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聚焦“一心两家三站”融合发展,聚力服务中心(站)“九大功能”选树标杆、培育品牌,加快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从有向优”转变。发挥好设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咨询窗口等作用,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普法宣传工作。

(九)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树牢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利用法治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妥善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十)抓实法治宣传教育。紧盯领导干部重点,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注重依托各方力量和资源,结合“以案释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