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4月28日,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称《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29日,对执法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到会44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测评,43人满意,满意度97.73%。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以来,红河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要求,扎实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法律宣传深入广泛。及时印发《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法律宣传工作格局;组织300余人次到基层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3500余份,全州依法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意识不断强化。
二是思想引领见行见效。抓实“老兵永远跟党走”主题活动,通过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网络正能量作品等方式,持续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敬业奉献精神;依法抓实纪念设施维护保护和信访诉求源头治理,红色基因传承工作有力开展,退役军人思想稳定。
三是服务保障精准细致。对全州8.3万退役军人定期开展数据核查比对,全面摸清底数,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员信息,建档立卡,分类管理;争取财政资金230万元,用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持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纾困解难到点到位。聚焦部队关注的“后院、后路、后代”问题,以红河州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抓手,健全完善转业军官、军休人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以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军士移交安置工作机制,依法抓好安置工作;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在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就医、子女就学等领域的优待政策落实,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