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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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30000MB15168935/2026-00143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 2026-07-08 17:00:39
  • 文件来源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文号
  • 名称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7-08

和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军队帮扶产业项目产品纳入东西部协作等长效机制的建议》(第JY10001404071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将其作为退役军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军地协同、部门联动”,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制定办理方案,主动协调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单位,通过集体面商等方式,共同研究吸纳您的建议。

4月17日,我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与您进行了集体面商,充分听取了您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建议内容的可行性,力求将您的宝贵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 关于建议中反映问题的回应

您提出的将军队帮扶产业项目产品纳入我省东西部协作等长效机制的建议,有积极现实意义,符合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和深化军地协作的实践要求。结合我省现行“云品入沪”、消费帮扶等工作实际,我们认为该建议具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后续工作推动中,我们将发挥好双拥部门作用,协调军地,共同推动做好工作。

三、 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与驻地部队帮扶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的问题。您提出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双拥部门)负责收集部队帮扶产品信息并上报农业农村部门的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考虑到全省88个帮扶重点县的消费协作服务已较为完善,且部队帮扶项目多呈现“小、散、弱”特点,若单独增设统计环节,可能增加基层负担,且难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专业性。

具体措施:依托现行成熟的“云品入沪”区域协作机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军地桥梁纽带”作用,不再单独建立信息统计渠道,而是由部队梳理产品清单,我们负责对接地方协作平台,实现“部队提供产品、地方提供渠道”的无缝衔接。

(二)关于将军队帮扶产品纳入“东西部协作”、“沪滇协作”长效机制的问题。我们完全采纳您的建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动军队帮扶产品融入沪滇“消费协作”格局。

具体措施:一是请驻军部队细致梳理包括“皎平红湶”饮用水、特色种植养殖产品在内的帮扶项目清单;二是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协调,将符合条件的产品优先推荐进入“沪滇协作”的线上电商、线下直营及特色展销等渠道;三是针对“质优难销、品牌难树”的痛点,我们将借沪滇合作资源力量,协助部队进行品牌打造和市场推广。

(三)关于协调农业农村、供销部门设置准入标准、优化准入流程的问题。我们已与省供销社达成一致意见,积极推动落实。省供销社明确表示,愿为军队帮扶产业项目产品打开销路贡献力量。

具体措施:省供销社系统将利用“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和“供销云品惠”电商平台,为军队帮扶产品提供“绿色通道”。相关平台提供免费入驻服务,有意愿的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我们可协助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军队帮扶产品能够便捷、高效地进入地方对口协作体系及相关销售平台,助力“云品出滇”和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