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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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30000MB15168935/2026-00144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 2026-07-08 16:59:25
  • 文件来源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文号
  • 名称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7-08

张洪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期间在大理规划建设滇西优抚医院的建议》(第JY10001404096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交办通知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认真办理2026年建议提案的通知》,统筹安排建议办理工作,明确0963号建议办理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我们专题研究了滇西片区建设优抚医院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征求并采纳了省发展改革委和大理州人民政府意见。4月23日,我们在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您办公室进行了面商。

二、 关于建议中反映问题的回应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每个省份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省域综合性优抚医院、康复专科优抚医院、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各1所,主要面向本省份提供服务。目前我省有1所投入运营的康复专科优抚医院,正在红河州建设1所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大理州作为滇西中心城市,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谋划建设优抚医院,对于优化全省优抚医院布局,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 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近年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积极探索优抚医院改革发展路径,计划通过5至10年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特色鲜明、满足需求、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优抚医疗体系。经过前期调研论证,拟在大理州规划建设覆盖滇西的区域性优抚医院,增强全省优抚医院的辐射面。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积极指导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启动项目前期规划、可研、建设用地协调、配套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尽快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提级论证。